EXW
又称: Ex Works, 工厂交货
EXW,工厂交货,指卖方在自己场地把货物备妥,不再安排其后事项。从那一刻起,买方承担全部费用和全部风险,包括装货。
EXW 下谁负责什么?
卖方把货物备妥在约定地点,通常是工厂或仓库,并通知买方可以提取。其后一切由买方负责:装货、前段运输、出口手续、主运、进口手续和交货。没有备妥通知,买方就不知道何时可以来取。 这使 EXW 成为卖方义务最少、买方义务最多的术语。实务中卖方往往仍会装货,因为叉车在他手上,但形式上那是买方的风险。托盘跌落时,除非另行书面约定,否则没有合同依据去追究卖方。 买方必须派出承运人、安排进入场地,并在卖方所在国办理出口申报。荷兰卖方意味着由欧盟境内主体在 DMS 中提交出口申报。向欧盟以外买方出口时,这一步几乎总会出问题。
EXW 的风险在何处转移?
风险在货物于约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时转移,也就是装货之前。装货过程中的损坏由买方承担。这是十一个术语中最早的转移点。合同里若只写城市名,很难证明那个时刻。 因此双方常约定完整地址和时间窗口。没有这种精度,出险时缺少抓手。卖方在埃因霍温有三处场地时,EXW Eindhoven 等于什么也没说。街道、门牌、邮编和备妥日期才构成可证明的地点。 买方未到场时,风险在形式上已经转移,货物却仍在卖方仓库。仓储、保险和占地是 EXW 未分配的成本。应写明提取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包括谁支付额外仓储。
为什么出口用 EXW 很别扭?
出口申报必须由欧盟境内主体或其代理人提交。EXW 下该义务形式上落在买方身上,而买方往往不在欧盟,于是卖方实务上仍会申报。美国或中国买方不能在荷兰充当申报人,代其行事的货代需要授权书和 EORI 号码,这两样很少齐备。 卖方因此承担了本想用合同排除的风险:没有出口证明,就无法支撑增值税零税率。出境确认发给申报人。申报人若不是卖方,增值税检查时他就没有这份文件。 FCA 解决这个问题:卖方办理出口申报,若在自己场地交货则负责装货,并自己拿到出境证明。国际商会因此只建议国内贸易使用 EXW,出口则推荐 FCA。货物离开欧盟仍用 EXW 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卖方实际办理出口。
EXW 对海关完税价格意味着什么?
EXW 价格不含运费和保险。进口欧盟时,必须把至欧盟外边界的这些费用加进去,再加上买方承担的装货费,才能得到完税价格。申报人需要运费发票,以及保险单(如有)。实际费用已知或可知时,不允许估计。 这使 EXW 比 CIF 更费行政功夫,因为 CIF 的运费已含在价格里。申报人必须按票找出运费发票,并扣除欧盟境内部分。发票上没有分列,海关不接受扣除,您就会为欧盟境内运输缴税。 进口申报上把 EXW 填为交货条件,交货地点在出口国。由此直接推出加到外边界的金额。发票上的术语与申报不一致时,完税价格会朝某一方向算错。
如何在合同中把 EXW 写清楚?
始终写完整地址,不要只写城市。卖方在埃因霍温有三处场地时,EXW Eindhoven 毫无意义;街道、门牌和邮编才有用。加上版本:EXW [地址](Incoterms 2020)。没有版本就不清楚双方指 2010 还是 2020,而 EXW 的差异包括装货表述。 还要明确谁装货、装货期间谁承担风险,因为实务中 EXW 最常在这一点上争执。最后写明哪一方办理出口申报、卖方提供哪些单证。卖方实际办理申报时,应写进合同,而不是继续当作默契。 合同里也要有提取期限。对卖方而言 EXW 在货物备妥时结束,没有期限货物就会一直等到买方来。一周工作日的期限,其后仓储由买方承担,可避免仓库堆满合同上已经交货的货物。
EXW 如何出现在进口申报上?
进口申报上把交货条件填成三字母代码加指定地点。EXW 下该地点是卖方场地,因此在出口国。海关据此判断发票价格已含哪些费用、还须加到欧盟外边界哪些费用。 发票必须与申报使用同一术语、同一地点。发票写 EXW Shanghai、申报写 FCA Rotterdam 时,完税价格的构成就对不上。申报人只能用零散发票重建至欧盟边界的运费,缺一份就会出现很少对进口人有利的估计。 EXW 的加计在所有术语中最大,因为价格停在卖方场地。装货、前段运输、港口费、主运和至欧盟边界的保险都应计入。卷宗里没有这些单证,事后稽查时申报就站不住。
EXW 需要哪些单证,常见坑是什么?
最低组合是载有 EXW 和交货地址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和备妥通知。买方还需要卖方所在国的出口申报,以及进口欧盟时至外边界的运费发票。没有备妥通知,途中出险就无法证明转移点。 最常见的坑是以 EXW 向非欧盟买方出口。出口申报形式上落在买方,实务上由卖方办理,出境证明不会自动回到卖方。增值税检查时,零税率证据就缺了。 第二个坑是未约定就装货。卖方叉车作业时货物掉落,却无人承保,因为风险已在买方,而卖方实际上在操作。把装货、出口和提取期限写成书面,或者改用 FCA。国际运输几乎总是后者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