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
又称: 货物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加征的税费,例如酒、烟草和矿物油。进口时它加在进口关税之上,并且要到货物出库投入消费时才到期。
哪些货物要缴消费税?
消费税落在一份有限清单上:矿物油及其他能源产品、含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欧盟统一了结构,税率本身由各国自定。在荷兰,这些税率写在 DTV 里,与 TARIC 数据并列,申报系统可按商品编码读取。椅子或机器没有消费税,一桶威士忌有,这一差别体现在该税则号的国内代码上。 除消费税外,荷兰还对无酒精饮料征消耗税。那不是消费税,但在报关上的表现相近:挂在商品编码上的国内税费,在出库投入消费时到期。账上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因为许可、税率和免税并不相同。 应税消费品不走 DECO。即便低于一百五十欧元门槛,也必须在 DMS 中做完整进口报关,使用十位 TARIC 编码。一包葡萄酒或香烟因此不能走 H7 数据集,不论价值多少。
消费税和进口关税是什么关系?
进口关税和消费税是两笔独立税费,对应两个独立的征税时点。进口关税在进入自由流通时到期。消费税在出库投入消费时到期,也就是货物离开暂缓链条、进入市场的那一刻。因此您可能已经缴了进口关税,而消费税仍未结清。这正是 T2 消费税状态:联盟货物,进口关税已付,消费税未付。 报关上您会看到两笔金额,但规则不同。进口关税来自 TARIC,消费税来自 DTV 中的国内税率。进口关税的优惠零税率,对消费税没有任何说明。 链条中的顺序是强制的。先海关状态,再消费税状态。谁把应税消费品从码头直接放入自由流通且不办消费税暂缓,两笔税一次到期。谁把货送到消费税仓库(AGP,荷兰的 accijnsgoederenplaats),就把消费税暂缓到出库。这一选择必须与报关和许可一致,否则就会补征。
消费税何时到期?
征税时点是出库投入消费。那是货物离开消费税暂缓的时刻:卖给无许可的客户、本企业自用,或无法解释的短少。在此之前,库存可以暂缓存放在 AGP,或凭 EMCS 电子行政单证在途。 从第三国进口时,出库投入消费与进口重合,除非您立即把货物置于消费税暂缓之下。没有 AGP 许可,或没有运往 AGP 的有效移送,消费税就在进口报关时到期。海关在 DMS 中按商品编码所附的国内消费税代码计算金额。 暂缓链条中的短少、损坏或被盗,也视为出库投入消费,除非您能证明不可抗力。AGP 账册必须能解释实物库存。账册与盘点之间的缺口,在检查员看来就是一笔出库,须缴消费税,往往还要缴增值税。
消费税暂缓如何运作?
暂缓意味着消费税尚未征收,而货物已在欧盟境内。为此您需要 AGP 许可,或从另一许可持有人处接收暂缓货物。库存处于监管之下,账册记录入库、出库、移送和损耗。 欧盟境内 AGP 之间的移送走 EMCS,即消费税移动与控制系统。每次移送获得一个 ARC(行政参考号),并由收货人在期限内核销。未核销的移送会使发货人被推定为出库投入消费,从而补征。未结 ARC 要像未结 T1 一样严加盯控。 暂缓覆盖消费税,不覆盖进口关税。非联盟货物还需要海关制度,例如保税仓或转运。只有货物成为联盟货物后,才只剩消费税暂缓。把这两层混在一起是典型错误:把 T1 运到 AGP 却不安排消费税状态,或反过来。
什么是 T2 消费税?
T2 消费税是进口关税已付、消费税未付的联盟货物状态。货物未经出口手续不得再离开欧盟,也不得直接进入市场。它们可以暂缓存放或被移送。实务中,您会在清关后运往 AGP 的酒和烟草上看到这一状态,或在尚未出库的矿物油上看到。 T2 单证是联盟货物运往或经过转运国的运输单证。作为状态的 T2 消费税,说的是尚未结清的税负,不是路线。荷兰 AGP 里的一票威士忌具有 T2 消费税状态,并不需要一份 T2 单证。 对申报人而言,这一区别是操作层面的。一份不办消费税暂缓、把货物放入自由流通的进口报关,会把 T1 一步变成 T2 自由,消费税同时到期。进口报关再加上置于消费税暂缓,才形成 T2 消费税。第二条路径需要正确的许可、报关上正确的置入数据,以及在 AGP 不在码头时衔接的 EMCS 移送。
如何在 DMS 中申报消费税?
DMS 按商品编码从 DTV 读取国内消费税代码和税率。您按税率所用的单位提供数量:纯酒精升数、件数、千克,或某一温度下的升数。单位用错,即使商品编码正确,金额也会错。酒类看酒精度,油类看品种,有时还看用途。 同时要说明货物是继续暂缓,还是出库投入消费。这一选择决定 DMS 把消费税算成应付金额还是暂缓项目。报关上没有暂缓、货物却运往 AGP,消费税会在货到之前就已经征收。要改回来只能申请退还,不能在同一份报关里更正。 单证代码和许可编号属于货项行。AGP 许可编号,以及移送时对 EMCS 的引用,必须与实物操作一致。许可过期或不覆盖该地点,是典型的拒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