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
ADR 是关于公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欧洲协定。它规定分类、包装、标签和运输单证,不规定海关申报上的商品编码。
ADR 管什么,不管什么?
ADR,即 Accord relatif au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des marchandises Dangereuses par Route,是欧洲公路危险货物制度。它给物质指定 UN 编号、类别和包装类别,并规定如何包装、贴标、隔离、标记和做单证。每两年修订一次。按旧表跑的人,按错误指令跑。 ADR 不是海关立法。DMS 进口申报不要求 UN 编号、类别或隧道代码。海关确实会看到的,是商品编码上的禁止和限制:两用物项、前体、含氟气体、PIC。那层核验走 TARIC。ADR 走承运人、码头,在荷兰还有 ILT。 一票货可以海关上正确,却仍停在码头门口,因为缺少 ADR 单证、标签或书面说明。反过来,一份整齐的 ADR 货批也可能因缺少单证代码在 DMS 里搁浅。两套制度,一辆卡车。
公路上 ADR 要求哪些单证?
运输单证写明 UN 编号、正式运输名称、类别、包装类别、件数和包装种类、总量,以及发货人和收货人名称。此外驾驶室里要有书面说明(事故卡),用驾驶员掌握的语言,驾驶员还必须持有所运类别对应的 ADR 驾照。 该单证不是安全数据单。SDS 支撑分类,尤其是第 14 项,但它不是运输单证。把十六页 SDS 交给驾驶员而不给 ADR 单证的人,给错了文件。反过来只把 ADR 单证放进海关卷宗、没有 SDS 的人,检查时没有东西支撑归类。 海运加公路的联合行程里,IMDG 单证和 ADR 单证并排放。分类相同。包装说明、数量限额和纸质制度不同。把它们转录过来,不要重新敲一遍。
九个类别与您在卷宗里放的内容有何关系?
第 1 到第 9 类覆盖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性物质、毒性与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以及剩余类别。一类之内还有包装类别 I、II、III 表示危险程度,以及次要危险标签。这些数据来自物质分类,不是商品名。 卷宗里它们应作为品目主数据:UN 编号、类别、包装类别、正式运输名称、隧道代码、该物质是否可作为 limited quantity。按票从 SDS 誊录的报关员,正好会犯检查所针对的错误:把 8 写成 3,把 I 写成 II,用过时的运输名称。 Limited quantity(LQ)和 excepted quantity 是带自有标记和自有数量门槛的豁免,不是什么都不做单证的通行证。带香水的网店货在公路上可以是 LQ,仍可能需要完整海关申报。一套制度不会放开另一套。
海关申报人不在申报上填 ADR,还要拿它做什么?
三件事。第一:核验商品编码上的措施。带 UN 编号的物质往往也有 TARIC 措施,没有对应单证编号,DMS 会拒绝申报。第二:为检查把卷宗备齐。实物查验时最先要的是 SDS,然后是运输单证。第三:不要让链路卡在码头或承运人处,因为 MRN 已经到了,ADR 文件却缺。 张力在计划上。申报可以几分钟内被受理。拖车要等到驾驶员有单证、货件贴对标签、书面说明在驾驶室里才开。放行之后才找这些文件的人,是用一票绿色申报去买滞期。 出口顺序相反,道理相同。出口申报发出,拖车装好,到门口才发现单证上的类别对不上物质。那时货批停住,MRN 已经在链路里往前走。
荷兰谁执行 ADR,它如何碰到海关?
ILT 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海关执行申报、禁止和限制。检查时他们可以并排站着:一个看标签、包装和单证,另一个看商品编码、价值和单证。SDS、ADR 单证和申报之间的偏差,那时最先显眼。 这种偏差几乎总是誊录错误,或 SDS 新版本之后未更新的主数据。第 14 项改了,UN 编号或类别调整了,品目档案还带着旧值。在公路上这是违规。在申报上这是再次被讨论的归类。 保持一个来源。SDS 喂分类,分类喂 ADR 单证,商品编码喂申报,三者必须能追溯到同一物质。它们分开时,不是“运输问题”或“海关问题”。那是一张对不上的品目卡。
同一物质从公路转到海运或空运会怎样变?
分类,也就是 UN 编号、类别、包装类别,保持不变。制度会变。海上是 IMDG,空中是 IATA-DGR,铁路是 RID,内河是 ADN。包装说明、数量限额、隔离表和单证本身都不同。空运最严:公路上可以带走的物质,在客机上可能被禁。 海运入境再走公路的卷宗,因此同一文件夹里有两套单证,下面是同一套分类。一套与另一套偏离,就是某处誊录过。多式联运卷宗里,这是订拖车之前的第一次核对。 把运输方式写进货批主数据,不要只写在运单上。带着“ADR 第 3 类”的品目并不因此适航,只懂公路的报关员会订一班航空公司拒收的航班。拒绝会在出口申报之后到来。